“京”心守护,田长制引领首都耕地保护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6-28 13:10: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静2024年6月25日是全国第34个土地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活动主题,再次唤醒了我们对耕地资源的珍视与保护意识。近年来,北京市推动“田长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促进了农业稳产保供,为保障首都粮食安全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抓责任落实,建立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
北京市作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进“田长制”的省市,坚持党政同责和属地负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分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级负责的田长制责任体系。市级设立总田长2人,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设立副总田长3人,由市委副书记和分管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共同担任;设立市级田长13人,均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明确责任区域。各区相应设立田长,截止2023年底,区级以下田长共计5469人,其中区级田长215人、镇(乡)级田长1789人、村(社区)级田长3465人。各级田长积极履职,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巡查调研,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年各级田长巡田18万余次。
抓合力积聚,建立田长制落实长效机制
打好政策执行“组合拳”,为“田长制”落细落小、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在机制方面,建立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成的田长制工作专班,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组建综合协调组、规划建设组、督导考核组、执法保护组4个工作组,确定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将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纳入市田长办成员单位,建立“田长制+检察”“田长制+公安”协同工作机制。在制度方面,13个涉农区全部出台“田长制”实施方案,涉及耕地保护的乡镇(街道)全部制定“田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北京市总田长令发布制度》《北京市田长制调度制度》《北京市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北京市田长制考核制度》《北京市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等配套制度。在考核方面,发挥“指挥棒”作用,将“田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涉农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体系。
抓重点任务,带动全领域工作纵深推进
在布局方面,落实《北京市区级田林空间优化引导实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推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划定全市16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边界同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重叠、不交叉。在保护方面,大力推进复耕复垦,实现耕地恢复性增长,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加快编制本市耕地保护规划;高压管理,有效遏制“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在建设方面,集中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2023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77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万亩建设任务。在管理方面,建立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共享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的机制;开发“田有数”APP,解决基层田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巡田四至范围不清楚、进出不掌握的问题,实现巡田可视化、指尖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调查评估,推广保护性耕作、复耕复垦耕地使用有机肥,强化耕地分类管理,提高耕地可持续产能;加快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在利用方面,层层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和闲置设施促进农业发展,较好地保障了首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安全。
展望未来,持续深化田长制
面对未来,北京市将继续深化田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推动耕地保护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同时,还将进一步明确各区、各部门耕地保护职责分工,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意识,形成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履职合力。
我们呼吁每一位市民关注耕地资源保护问题,积极参与到节约集约用地行动中来。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守护好这片孕育着希望的土地,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