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告别“利率内卷” 服务产业促农增收
发布时间:2026-04-21 15:05:23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作者:刘慧 | 责任编辑:王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部署,4月份最新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就《通知》内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主任郑醒尘。他表示,要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大中型银行宜发挥规模优势,依托科技实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农村中小银行要从单纯的利率优惠转向增值服务,帮助农户提高经营效益。通过农村中小银行与基层政府的协同互补,这种综合赋能模式有望取得更好效果。
农村金融服务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大潮
中国经济时报:您如何看待《通知》的定位?我们如何准确理解《通知》中提出的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助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郑醒尘:“十五五”是我国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金融通过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围绕最新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及时推进落实,是必要的。《通知》可以说是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部署,在强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共同发展的同时,致力于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使农村金融服务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融入农业农村现代化大潮。
在此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的“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首先,这是我国深化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创新投资消费循环机制、增强国内循环发展动力的基础,旨在通过投资于人提升职业能力、促进就业,完善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和社会保障机制,从而在增加收入与改善消费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循环机制。
其次,以人民为中心,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旨在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尤其是随着现代化进程加速,更需要发挥高素质劳动力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同时促使改革成果由全体人民群众更好共享。
最后,国际经验也表明,投资于人具有积极意义。世界银行2018年报告《国民财富的变化》表明,越是现代化发达国家,人力资本占社会财富的比重越高;后续2024年报告强调了人力资本对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核心作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持续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高质量增长。
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关键是通过服务县域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围绕投资于人,可考虑综合赋能服务,提高组织化生产能力、经营风险防控能力、职业技术能力。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协同,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种综合赋能有助于降低客户的经营风险,改善信贷资产质量。从欧、亚等地的国际经验看,即使政府没有推进综合赋能,农村金融机构也能通过帮助农户组织化生产、提供经营辅导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市场与客户实现共同发展壮大。我国有制度优势,农村金融机构更有条件通过协同政府赋能客户,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依托科技实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中国经济时报:《通知》提出,引导大中型银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坚决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如何更好地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并防止“内卷式”竞争行为?
郑醒尘: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化发展深入推进,形成了大中小各类银行共同支农格局。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定价策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推动信贷服务向基层渗透。但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过度依赖利率优惠抢客户,甚至风控失守,过度授信,这些将导致信贷业务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和风险,不具备商业可持续性。从长期看,将影响大中型银行与农村中小银行的协同互补支农,不利于改善金融支农。
为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大中型银行宜发挥规模优势,依托科技实力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我国农村数字化进程加速推进,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改善了农业产业链金融发展条件,从根本上缓解了阻碍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有助于结合各类场景进一步拓展服务,更全面覆盖客户。
例如,依托数字技术深入分析客户现金流,梳理上下游客户的资金往来,能更准确评估客户还款能力,实现穿透式风险控制,防止过度授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信贷业务收入更好地覆盖成本和风险,增强商业可持续性。大中型银行的规模优势有助于分担科技成本,为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进一步释放农业产业链整体的生产经营潜力,提升发展质量。围绕农村产业运行机制,拓展产业链上下游信贷服务、改善风险管控、降低成本的策略,取代对利率优惠的过度依赖,更能实现多赢,更具商业可持续性。当然,农业产业链金融还涉及农业保险、期货、担保、租赁、保理等一系列产品,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协同参与服务。
农村中小银行要从单纯的利率优惠转向增值服务,围绕农户需求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帮助农户提高经营效益,从而提升金融服务附加值。原因在于,中小银行缺乏规模优势,成本压缩难度大,不能简单地把让利作为支农突破点,而要发挥自身贴近农村基层优势,为农户综合赋能,与基层政府形成“1+1>2”协同效应。有了综合赋能农户的专业化能力,意味着支农服务的内在价值得到提升,无需过度依赖利率优惠,而且对农户综合赋能,有利于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从而更好控制信贷风险。
农村中小银行需围绕重点客户所处行业,建立包含专家的专业团队,从生产技术、财务管理、营销推广等方面提供辅导咨询等支持。从国内看,一些省份的农村中小银行在省联社支持下,通过组织农民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咨询、牵线农产品销售企业,为农户提供综合赋能服务,实现了银行与农户双赢。通过农村中小银行与基层政府协同互补,这种综合赋能模式有望取得更好效果。
更好地体现普惠金融的可得性、便利性
中国经济时报:《通知》提出,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结合“三农”特点提供更为适配的信贷产品,依法合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您认为,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的关键点有哪些?
郑醒尘: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关键是促使信贷产品的门槛、期限、规模更适应当地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生活消费特点,在有效管控信贷风险的同时,更好支持农村生产、消费。我国东中西地区发展差异大,南方与北方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也有诸多不同,信贷产品不但需要针对当地的经济条件和信贷需求特点,还需要缩短审贷决策链条,更好地体现普惠金融的可得性、便利性。在这方面,一些地区中小银行有很多成功探索,相关的理念、思路、方法有借鉴意义,可通过跨地区交流,促进相互启发。
农业生产经营面临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因素影响,需要金融机构面向长远,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渡过阶段难关,包括提供展期、续贷等支持。在依法合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可针对客户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供配套支持。例如,提供生产经营辅导,联手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保险、担保、期货服务,更好防范风险;结合保理等业务盘活客户的现金流,等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4月21日电子报1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刘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