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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科普|一文读懂肥料登记和备案

发布时间:2025-08-06 16:34:0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静

根据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管理分为肥料登记和备案。肥料登记又分为部级登记和省级登记。哪些产品应该登记、哪些产品应该备案呢?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中,哪些是部级登记、备案,哪些是省级登记、备案呢?现分类总结如下:

部级登记产品

化学肥料产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有机水溶肥料、土壤调理剂、中量元素肥料等)、微生物肥料产品(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土壤修复菌剂等)和境外肥料产品等。

省级登记产品

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床土调酸剂。

部级备案产品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

省级备案产品

复合肥料、掺混肥料。

免予登记产品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其他肥料产品

对于超出肥料登记管理范畴、难以归类的复杂肥料产品,需由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从资源利用合理性、施用科学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认定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后,决定是否通过登记,最终由农业农村部核准发放肥料产品登记证。

作者:北京市耕地建设保护中心

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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