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县召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功能优化提升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4-08-05 09:49:2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甘德宣 | 责任编辑:亦农5月13日甘德县召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功能优化提升专题会议,会议由县司法局局长索南才环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华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中心常驻和轮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州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县司法局就县级中心从实体化运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方面作了汇报;部分乡镇做了交流发言;研究审议了中心自成立以来制定的所有制度机制和中心常驻轮驻人员;安排部署甘德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水平,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省州委相继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功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提出的通过一年打基础,两年提质效,三年创品牌的目标要求,着力实现县乡两级中心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多元联动、整体智治的治理新格局。一要明确工作职能职责。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行遵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风险解决在基层”的分工定位,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要突出督促指导、规范化运行监测、指挥调度、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协同流转、督导考核等综合职能,负责中心业务和机制向各单位、各部门延伸的具体指导落实。乡镇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要突出基层枢纽中转功能。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现有基层力量,建立实体化工作平台,把重点聚焦在组织村(社区)开展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排查、管控、化解,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上,受理、处理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诉求,实现对重大事项的上报分流和联动处置功能。各派驻、轮驻单位要突出职能定位,按照“三制”要求,严格落实派驻、轮驻人员“实名制、责任制、备案制”,选择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骨干力量入驻中心配合开展工作。二要提升信息应用水平。按照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要借鉴先进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特别是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撑,形成线上受理、分流转办、督办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平台。强化我县“四级联户”平台与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综治业务9+X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健全完善网格管理服务清单,网格走访清单,重点要素列管清单,推动社会治理服务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对全县社会治理中心实体规范化运行监测、指挥调度、矛盾调处、分析研判、协同流转、督导考核等综合职能,完成中心业务和机制向各单位、各部门延伸的具体指导落实,确保“四级联户”综合系统应用平台有效运转,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行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统计等,推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三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县司法局作为我县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根据省委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功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能职责、确定完成时限。要对中心建设运行以来制定的方案、制度等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尤其是对涉及制度运行空转、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制度要重新修订完善。在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政法委书记坐班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排查化解制度、交流转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常驻轮驻人员“三制”制度、责任清单制度、考勤考核制度等,确保形成中心优化提升制度保障。四要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省州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会议精神,要在各类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上下功夫、在分级上报、及时化解上下功夫、在行业责任的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在中心建设的统筹联动上下功夫,确保《青海省源头防范形式案件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按照“应设尽设”原则,民政、住建、人社、生态环境、卫健、教育、市场监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行业主管部门应落实行业纠纷调解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和完善行业调解规则,提升行业调解组织纠纷化解能力。不断探索“群众纠纷群众调”的调解模式。各行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的要求,根据行业或重点领域纠纷发生发展态势需要,确定购买调解服务事项,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服务。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以“指挥调度、实体运行、实效为先”为导向,推动综合指挥、矛盾化解、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系统平台、信息运行等一体化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加大对中心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司法局要总体推进,各进驻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二要落实标准要求,争创亮点特色。后期,将印发《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总额和功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做到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科学分流、实时交办、多元化解、分析研判、快速处理,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优化提升过程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甘德特色的亮点做法。三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跟踪问效。政法委、司法局要结合工作实际,以适当方式加强对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提升、实体化运行等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要加强与下的沟通和与上的协调,及时解决发现问题,确保以查促提升,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供稿:甘德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