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农业农村部调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4-06-25 16:49:3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静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8号)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调整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相关申请、审查表格样式,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我市需要办理该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可到所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查询“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县级权限)”办事指南及获取相关表格材料。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样式的通知(农牧发〔2024〕13号)
作者: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处
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