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2022年10月10日 星期一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强农

三农科普|依法科学文明养犬 按时接种狂犬疫苗

发布时间:2024-05-15 10:03:5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静

狂犬病是一种病死率几乎为100%的人畜共患病,目前尚无特效药可以治疗,定期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是当前防控狂犬病的最有效手段。北京市对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且每年5月起,本市将集中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在此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提示广大养犬人要依法、科学、文明养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养犬规定,主动履行以下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一是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对已满三月龄或饲养者不能确定其狂犬病免疫情况的三月龄以上的犬只,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首次狂犬病免疫接种。首次免疫后,每年按期进行加强免疫。

二是养犬人可携犬至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并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标识。本市狂犬病免疫点对已按规定登记年检缴费的犬只,不再收取免疫费用。

三是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狂犬病免疫标识)并采取系犬绳、戴嘴套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养犬人不得携带未佩戴狂犬病免疫标识的犬只在户外活动。

如未按照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养犬人将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养犬人积极配合并遵守以上规定,对爱犬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创造人与犬和谐共存的生活环境。

作者: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

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

      中国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本网通过10个语种11个文版,24小时对外发布信息,是中国进行国际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0086-10-88824995

传真:0086-10-88828231

媒体合作:0086-10-88824995

品牌活动合作:0086-10-88824995

广告合作:0086-10-8882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