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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9-09 09:36:40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村一体”管理。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防治能力。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医疗业务发展的自主权,实现人员柔性流动,筑牢乡村医生队伍。

来源:农民日报
责编: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