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近日介绍,“十四五”时期,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是,以脱贫县、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推进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重点从集中力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转变。
青海省水利部门将稳步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确保工程效益长久发挥,至2025年底,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督促指导全省在建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渠二期、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蓄集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发挥工程效益。在提升农村牧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方面,将开展山洪灾害防治。2021年至2023年,计划安排实施29个县重点城镇调查评价、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和海晏县光明沟等6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对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40余座病险水库开展除险加固,基本消除水库防汛安全隐患,使防汛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基层防汛抢险救灾预警和有效应对能力得到提升,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