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个坚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0-06-18 09:14:33 | 来源:农民日报 | 作者:吕兵兵 | 责任编辑:王静6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合村并居”推进情况。据介绍,山东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明确了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四种类型。其中,搬迁撤并类主要针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等。针对该类村庄,山东按照“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稳妥推进、坚持效果导向”的原则,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是山东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决策背景。山东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530人,居全国倒数第二。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留守人员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问题突出,而全面推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
山东要求,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村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山东明确,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还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2019年,山东批复实施的1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村庄268个,是建立在尊重民意、充分调研、审慎决策和规划先行的基础上。已实施的该类项目,不存在增加财政收入等导向,而是全部用于新型社区和周边基础设施建设,且多数项目收益不能覆盖项目成本,地方政府还需要再投入部分财政资金。
山东强调,要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居住、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就学就医、垃圾污水处理等问题。复垦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鼓励连片流转用于发展高效现代农业,预留建设用地发展适合农村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态旅游业等,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同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